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

     网上有个段子,说人生需要两次冲动,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,后来被刺猬小姐改了梗,说人生需要两次觉悟,说走就走你得有钱,奋不顾身你首先不能长得丑。
  这位刺猬小姐虽然刀子嘴匕首心,得饶人处且饶不了人,但老天还是非常公平的,除了让她这辈子成了北京土豪地产商的女儿,还给了她偶像派的姣好外貌,她写都市情感小说,被几个小粉丝封号:森林系女神。
  当时同为森林系作家的我们,有幸在一次聚会上认识。
  那晚聚会结束后,我看见刺猬小姐钻进一辆叫不出型号的奔驰跑车,专人专车接送,跟电视里演的一样,我当时就说这个女子肯定是个传奇,果不其然,据说第二天她给她爸发了条短信就“离家出走”了。
  刺猬小姐在网上跟一个台湾垦丁的女孩交换了一次旅行。
  两人承诺两周时间内,互相睡在对方的家里,不用见面签任何协议,全靠自觉。刺猬小姐没带昂贵的护肤品,衣服准备几件基本款,背上个双肩包就去了,颇有点交换人生的决心。
  她交换的住处是垦丁大街的民宿,条件不算太好,但出门就是海,她欣然接受了这里的一切。早餐自己做果酱面包,白天租辆机车去南湾玩水踩沙滩,晚上就去当地有名的海产店吃海鲜,没有因为是千金小姐有半点不适。再说,千金总有几多愁,想要的东西伸手就能得到,却永远尝不到过程中的快乐。
  当她知道自己的书占据网店的畅销榜时还骄傲过一阵子,但最后从别人嘴里得知,她爸派人买了榜,堆了十几万册的书在仓库,一时间高高在上的成就感瞬间坍塌,毁得只剩一团不知所谓的烟云。
  刺猬小姐能带着一身刺像女王一样生活,最大的原因,不是有钱,而是有着强大的自尊心,所以即使你拿鞭子抽她、开车撞她,都别伤害她的自尊,因为那也是她仅有的东西了。
  在民宿住的第三天,上天和她开了个小玩笑。
  当天的情形是这样的:刺猬小姐在卫生间洗澡,把洗面奶忘在洗手台上了,于是一身湿淋淋地去拿,就在此刻,一个裸男也正好扭开卫生间的门。一般这种情况,女生是该尖叫的,但是刺猬小姐没有,因为那个裸男叫得太放浪形骸了,以至于把刺猬小姐吓得左脚一滑,直接呈人字形跪倒在地。她捂着膝盖,冷静地拿浴巾裹住身子说:“别叫了,我都看见你的扁桃体了。”
  当时那个男的脸都绿了,因为介意她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嘴。
  这个奇葩男说自己是这家民宿女生的弟弟,台北大学的研究生,放假前知道他姐去了北京,于是打算暂住她家,没想到撞见了更奇葩的不速之客。刺猬小姐以膝盖受伤为由不放奇葩男走,于是两人同住一屋檐下,莫名其妙成了互看两相厌的室友。刺猬小姐把他视作菲佣,早中晚三餐全包,闲下来的时候得跟她聊天,冲浪的时候必须带上她(目的是看肉体)。奇葩男一旦殊死反抗,刺猬小姐就不动声色地一条一条撕开膝盖上绑纱布的胶带以作威胁。
  刺猬小姐在北京有一个男朋友,门当户对,高官的儿子,身高一米八,长得像李敏镐,两年前《城市猎人》流行的那会儿,路上的女生看见他都会尖叫。但其实,他只是空有一张还算直男的外表,心里却住着一个四五十岁的妈妈桑。在第二十次因为洗澡把卫生间地板弄湿被对方埋怨后,刺猬小姐直接收拾行李搬走了。隔天她气冲冲地发了条微博“女人洗澡的时候,装了浴帘但洗澡水仍溅一地,首先应该找浴帘的问题,而不是女人,处女座就是被你们这些伪GAY黑的”,然后联系了十几家草根大号转发并且@了男友,于是这条微博成了热门,男友成了众矢之的,红翻天。
  其实他们这样的相处方式从确定关系后已经维持很长时间了,男友是真心喜欢刺猬小姐的,就算每次被扎成筛子。男友做事有条不紊,习惯未雨绸缪,但刺猬小姐不行,全靠直觉和冲动,她觉得有时糊涂盲目是好事,想得太清楚反而容易迷路。
  跟奇葩男捆绑相处的这几天,刺猬小姐从未感觉这般轻松。半个月的签证即将到期,临行前他们到恒春镇吃烧烤,不知从哪句玩笑话开始,竟然争执起谁的酒量更好,于是直接清空桌面上的酒,刺猬小姐把北京的各种划拳游戏教给奇葩男,一人一瓶地干。最后刺猬小姐喝多了,抱着奇葩男一顿狂哭,惹来周遭路人各种白眼议论,奇葩男架不住面子就威胁她,你再哭我就亲你了,结果刺猬小姐直接把嘴凑了上去,蹭得奇葩男一脸鼻涕眼泪。
  以前男友吻刺猬小姐的时候,都是轻柔的,像是一片树叶落在她嘴上,刺猬小姐问他:“你就不能带点感情亲我吗?”男友一脸错愕和委屈,被她浇熄了兴趣转过身侧卧而睡。刺猬小姐压抑了无名火,愣在一边摸了摸嘴唇,她要的亲吻,不是例行公事,她要的爱,不是有一个人承受她身上的刺,而是帮她拔掉心里的刺。
  可能因为海鲜加上酒精刺激,第二天一早准备去机场时,当初受伤的膝盖关节肿成了桃子,奇葩男不在屋里,刺猬小姐骂了声娘便跛着脚匆忙收拾了行李,等到门口,看见上面贴着一张字条,没错,是奇葩男留的。谁知刺猬小姐看完后气得一脚踹在门上,撞疼了膝盖,她咬咬牙,然后弓着身子,哭了起来。
  “那天她还是去办了登机手续的。”
  刺猬小姐的故事朋友就给我讲到这里。我只见过刺猬小姐一次,后来她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们的作家聚会里,有人说她跟北京的男友结婚了,也有人说她根本还留在台湾,我更愿意相信后者,因为如果她留下了,至少就有了人生最重要的那次冲动。
  所有人都在讲旅行,但最终的落实,也就是如过客一般留下影像,每一个我们认为陌生的远方,其实都是别人再熟悉不过的地方罢了。城市与城市,目的地与目的地相对无异,旅行的底里,应该是一个找寻不同的自己的过程。
  爱情也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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