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谈写日记》

我从来不爱写日记。

十二三岁的时候,先生教我写日记,先生说:“日记就是记每天的事的。你们每天记一篇,到了星期六交给我看。”于是我开始写日记了。日记上写些什么呢?当然是每天的事罗。我这样写着:“早上起来,我洗脸;洗了脸,吃早饭;吃完早饭就上学校……放学回家,和张三玩了一会,就吃晚饭;吃完晚饭,依爸爸的话写一张字;写好了字,我就睡觉了。”事有这么多,日记当然是长的。每天每天我差不多都这么写着。至多把“和张三玩”改成“和李四玩”,或者把“依爸爸的话写字”换上“妈妈给我吃桔子”。我写得很乏味,但这些确实是我每天的“事”。

先生看了我的日记,皱上眉头,尽把头摇着:“这哪里是日记呢?简直像记帐!”

日记不是记帐,那才怪呢!你试问那些写日记的人:“你记日记干什么?”多数作这样的回答:“怕有些事日子隔久了会忘却,记一记比较好些。”这不是说日记就是一本记事的帐簿吗?所谓会写日记的人,不过知道一些取舍,不像我那时所写的那样噜苏罢了。他们大致是这样地写着:“某月某日,天气骤冷,我穿上新棉袍了……”“某月某日,老王请我去喝酒,菜很不坏,酒也好,喝得真痛快。”“某月某日,头痛,大概昨晚着了凉……”这不还是记帐吗?然而记帐为的要清算,而这本记事的帐簿却永远不会有清算的时候。就是写日记的人自己,也往往只把一笔笔的帐记上,永远不再去复核了。这些帐记了干什么呢?

有些人说:“有许多事情太美丽了,太感动人了,我们不应该把它们忘却;所以非在日记上写下来不可。”话是不错,但是我要问:那些事情既然如此美丽,如此感动人,怎么便会忘却呢?在小孩子时代,是谁都不写日记的;但是,谁又忘记了他母亲的慈祥的脸?要把一件事完全记住,固然是件不容易的事,有许多细小枝节,日子久了,就渐渐会忘却,这正如每个人都记不全他结婚那天所接待的宾客和所吃的菜一样;但是站在他对面的新人面上的笑容,是绝不会忘却的。“忘却”正像花匠手里的剪刀,它把每枝花卉的杂乱的枝叶剪除了,留下那最美丽的花,最挺秀的枝条,最相称的叶子。《浮生六记》是多么简洁可爱呀!要是沈复当日另外写一册日记,那一定也会噜苏得使人厌烦的。

女郎们是最爱写日记的。她们怀着一种很奇怪的心理,觉得有许多话非说出来不可,可是找不到一个适当的人,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他。有话闷在心里是最不舒服的事,便只好写在日记上了。正因为这些话不便于向人说,那本日记就东藏来西藏去的,很使她们不放心。说也奇怪,很有些人专爱偷看那些日记。我倒有一个比写日记更妙的方法。且听我说个故事:从前有一个国王,他被一位仙女作弄,长了一对驴子耳朵,他羞惭得了不得,整天把长耳朵藏在皇冠里。后来他的头发太长了,不得不找个理发匠来理发。他不准理发匠把他的长耳朵告诉任何人,如果泄露了,就要把他处死。那个理发匠怀着与爱写日记的女郎们同样的心情,只觉得那奇怪的新闻尽在他喉头向上冲。最后,他在荒地上挖了一个坑,告诉那个坑说:“咱们的皇上长着一对驴子耳朵呀!”说罢,随即把泥土填满了那个坑,他才舒舒服服地透了一口气。第二年春天,那荒地上长了一丛芦苇,风吹过的时候,芦苇唱道:“咱们的皇上长着一对驴子耳朵呀!咱们的皇上长着一对驴子耳朵呀!”爱写日记的女郎呀!你们既怕人偷看你们的日记,就效学那个理发匠吧。你们尽可以放心,在现代的植物学上,已经找不到那种会饶舌的芦苇了。

很多人一天也不间断地在写日记,他们时常在人前夸耀自己有恒心。更有许多人认为写日记是一种美德。大多数的伟人不是都写日记吗?我也知道,大多数伟人都写日记;但是,他们并不是写了日记才成为伟人的。

(1943年文光书店《花萼》)

赏析这篇小品选自《花萼》集。这本书用至善的话说,是收集他和妹妹至美、弟弟至诚习作的“作文本儿”。话有谦虚之义,但也说出一个事实。因为集中文章都是他们兄、弟、妹写成之后,围坐在慈祥的父亲叶圣陶身边,边读、边修改、边讨论而成的。至善说:“我们在旁边看他修改是一种愉快。”这时他才24岁。不过,要看《谈写日记》,已经相当老成了。宋云彬在为此书写的《序》中称赞说:他们有一个“共同的优点”,就是“头脑冷静,观察深刻。而结构的谨严,文字的通顺与简繁得当,竟有为老作家或名作家所不及的。”我不认为这是“夸奖得过了份”(叶至善《花萼与三叶·重印后记》)。

《谈写日记》说的是如何写日记。大意是说,记日记不能无目的地写流水帐,即使是为了备忘的日记也应该有取舍、不啰索。但是备忘似乎不是记日记的主要目的。美的事情不记也不会忘掉,许多琐碎的生活细节,忘了也不可惜。记日记的真正目的在于“有话闷在心里是最不舒服的事,便只好写在日记上了”。即借写日记抒发自己的感情。如果不是抱着这样的态度,而是以写日记“夸耀自己有恒心”,炫耀为“美德”,这就会失去写日记的真正目的了。

这些话也许不是太新鲜的意见。但作者写来却饶有兴味。这是文笔优点所致。除了宋云彬说的“结构的谨严,文字的通顺与繁简得当”之外,亲切宜人,以叙事的形式阐明道理也是文章一大特色。文章开始,先说先生教写日记,自己如何写日记而感到乏味。这是讲日记不要写成枯燥的流水帐。接下去又说的确有人以写日记代记事,又以拟举数段日记的方式说明取舍的重要。再向下阐明“太美丽了,太感动人了”的事不会忘记,以小孩子不会忘记母亲慈祥的脸为例,道理讲得深入浅出。进一步说,即使忘却一些生活细节,也不是坏事,讲这道理时用了一个比喻:“‘忘却’正像花匠手里的剪刀,它把每枝花卉的杂乱的枝叶剪除了,留下那最美丽的花,最挺秀的枝条,最相称的叶子。”这是颇为精炼的人生体会。更为奇妙、引人入胜的是谈到写日记意在抒发自我感情的道理时,讲的是女郎爱写日记,又东躲西藏,引出了“国王长了一对驴子耳朵”的故事,生动有趣,又幽默。如何记日记毕竟不是了不起的大道理,日记属于个人生活的随记,如何写,全由自便。但讲一点记日记的道理,谈一点记日记的心理缘由,是能启发人思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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