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蹓跶》

在街上随便走走,北平话叫做“蹓跶”。蹓跶和散步不同;散步常常是拣人少的地方走去,蹓跶却常常是拣人多的地方走去。蹓跶又和乡下人逛街不同;乡下人逛街是一只耳朵当先,一只耳朵殿后,两只眼睛带着千般神秘,下死劲地盯着商店的玻璃橱;城里人蹓跶只是悠游自得地信步而行,乘兴而往,兴尽则返。蹓跶虽然用脚,实际上为的是眼睛的享受。江浙人叫做“看野眼”,一个“野”字就够表示眼睛的自由,和意念上毫无粘着的样子。

蹓跶的第一个目的是看人。非但看熟人,而且看陌生的人;非但看异性,而且看同性。有一位太太对我说:“休说你们男子在街上喜欢看那些太太小姐们,我们女子比你们更甚!”真的,世上没有一样东西,比一件心爱的服装,一双时款的皮鞋,或一头新兴的发鬓,更能在街上引起一个女子的注意了。甚至曼妙的身段,如塑的圆腓,也不是没有一样现代女郎欣赏的对象。中国旧小说里,以评头品足为市井无赖的邪僻行为,其实在阿波罗和藐子所启示的纯洁美感之下,头不妨评,足不妨品,只要品评出于不语之语,或交换于知己朋友之间,我们看不出什么越轨的地方来,小的时候听见某先生发一个妙论,他说太阳该是阴性,因为她射出强烈的光来,令人不敢平视;月亮该是阳性,因为他任人注视,毫无掩饰。现在想起来,月亮仍该是阴性,因为美人正该如晴天明月,万目同瞻;不该像空谷幽兰,孤芳自赏。

蹓跶的第二个目的是看物。任凭你怎样富有,终有买不尽的东西。对着自己所喜欢的东西瞻仰一番。也就可饱眼福。古人说:“过屠门而大嚼,虽不得肉,聊且快意;”现在我们说:“入商场而凝视,虽不得货,聊且过瘾。”关于这个,似乎是先生们的瘾浅,太太小姐们的瘾深。北平东安市场里,常有大家闺秀的足迹。然而非但宝贵的东西不必多买,连便宜的东西也不必常买;有些东西只值得玩赏一会儿,如果整车的搬回家去,倒反腻了。话虽如此说,你得留神多带几个钱,提防一个“突击”。我们不能说每一次蹓跶都只是蹓跶而已;偶然某一件衣料给你太太付一股灵感,或者某一件古玩给你本人送一个秋波,你就不能不让你衣袋里的钞票搬家,并且在你的家庭帐簿上,登记一笔意外的帐目。

就我个人而论,蹓跶还有第三个目的,就是认路。我有一种很奇怪的脾气,每到一个城市,恨不得在三天内就把全市的街道都走遍,而且把街名及地点都记住了。不幸得很,我的记性太坏了,走过了三遍的街道也未必记得住。但是我喜欢闲逛,就借这闲逛的时间来认路。我喜欢从一条熟的道路出去蹓跶,然后从一条生的道路兜个圈子回家。因此我常常走错了路。然而我觉得走错了不要紧;每走错了一处,就多认识一个地方。我在某一个城市住了三个月之后,对于那城市的街道相当熟悉;住了三年之后,几乎够得上充当一个向导员。巴黎的五载居留,居然能使巴黎人承认我是一个“巴黎通”。天哪!他们哪里知道这是我五年努力蹓跶(按理,“努力”“蹓跶”这两个词儿是不该发生关系的)的结果。

蹓跶是一件乐事;最好是有另一件乐事和它相连,令人乐上加乐,更为完满,这另一件乐事就是坐咖啡馆或茶楼。经过了一二个钟头的“无事忙”之后,应该有三五十分钟的小憩。在外国,街上蹓跶了一会儿,走进了一家咖啡馆,坐在Terrasse上,喝一杯咖啡,吃两个“新月”面包,听一曲爵士音乐,其乐胜于羽化而登仙。Terrasse是咖啡馆前面的临街雅座,我们小憩的时候仍旧可以“看野眼”,一举两得。中国许多地方没有这种咖啡馆,不过坐坐小茶馆也未尝不“开心”。这样消遣了一两个小时之后,包管你晚上睡得心安梦稳。

蹓跶自然是有闲阶级的玩意儿,然而像我们这些“无闲的人”,有时候也不妨忙里偷闲蹓跶蹓跶。因为我们不能让我们的精神终日紧张得像一面鼓!

(1943年6月6日《生活导报》第28期)

赏析这是一篇以日常生活为内容的随笔。“世事洞明皆学问”,我们可以套用一句:处处留心有文章。生活中重大事件固可成文,而细枝末节,只要我们留心观察、思考,综合分析,同样可以做出精彩的文章。《蹓跶》便是这样的文章。

全文以蹓跶的几种不同目的做为线索,串起不同人物的不同的追求、志趣,构成了色彩缤纷的世象,使我们看到了人生与社会。

文章先从“蹓跶”这一概念内涵的界定开始,否则“名不正则言不顺”。在界定蹓跶与散步、逛街的区别之后,作者又引用了江浙人的“看野眼”来说明蹓跶的含义。这一引用可说是既生动,又贴切。因为“野”字表示了“眼睛的自由”,是和意念无关的。

叙述蹓跶的第一目的时,作者一反传统的虚假封建道德,率直地提出人们蹓跶的目的是为了看人。“非但看熟人,而且看陌生的人;非但看异性,而且看同性”。这不啻是对传统的审美观念的挑战,并进一步提出可以“头不妨评,足不妨品”,也不越轨。美人该如晴天明月,万目同瞻。这是一种大胆的生活美学见解。

蹓跶的第二个目的是看物,作者将古训“过屠门而大嚼,虽不得肉,聊且快意”,衍义翻为“入商场而凝视,虽不得货,聊且过瘾”,恰好说明了看物的目的。看物的意外收获,也写得绘声绘色,情趣盎然。

以亲身经历与实践叙述蹓跶的第三个目的——认路。文章叙述了作者奇怪的脾气:每到一个城市,喜欢蹓跶,借此认路,记街名地名。信笔写来,生动而风趣。又结合自身体验说明,最好有另一件乐事与之相伴,即坐咖啡馆或茶楼。喝咖啡,吃面包,昕爵士音乐,同时仍可看野眼。

结尾一段,语中有刺,仍提出社会上闲忙不均的问题。提出“无闲的人”也应有劳有逸,张弛结合,道出文章的主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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